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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8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生产经营的9大类食品做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饮料、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等,共抽检6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8批次,不合格样品2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详细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饮料102批次,不合格13批次;蔬菜制品156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糖10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32批次,不合格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87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40批次,不合格2批次;粮食加工品55批次,糖果制品8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批次。
(一)饮料不合格13批次:1.徐闻县陈妃三姐妹商行销售的标示为广东甘纯氏食品饮料有限公司2017年9月17日生产、规格为568ml/瓶的景田万岁山矿泉水,偏硅酸检出值为7.51mg/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25-52mg/L)。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标示为鹤山市龙泉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7月5日生产、规格为17.8L/桶的四堡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2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1CFU/250mL、2CFU/250m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3.标示为鹤山市龙泉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7月3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 的龙之泉包装饮用水 ,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27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4.标示为鹤山市七翁井山泉水有限公司2018年6月29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176CFU/250mL、10CFU/250m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5.标示为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堂饮料厂2018年6月27日生产、规格为330ml/瓶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1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6.标示为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堂饮料厂2018年7月3日生产、规格为330ml/瓶 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7.标示为鹤山市清之臣矿泉饮料有限公司2018年7月6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7mg/L,比标准规定(小于0.01mg/L)高出0.7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8.标示为鹤山市云乡永健天然山泉水厂2018年7月8日生产、规格为18L/桶的云乡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450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40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9.标示为鹤山市清之臣矿泉饮料有限公司 2018年7月6日生产、规格为18L/桶的嘉鶴饮用天然矿泉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16mg/L,比标准规定(小于0.01mg/L)高出0.6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10.标示为鹤山市云乡镇沁源丽宝山泉水厂2018年7月15日生产、规格为18.9升/桶的葫芦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54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11.标示为江门市新会区盘古王山泉水有限公司2018年7月14日生产、规格为18.9L/桶的汇濠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0CFU/250mL、3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1CFU/250m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12.标示为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堂饮料厂2018年6月25日生产、规格为330ml/瓶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2CFU/250mL、1CFU/250mL、4CFU/250mL、4CFU/250mL、5CFU/250m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13.标示为鹤山市鹤城镇万和堂饮料厂2018年6月26日生产、规格为330ml/瓶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5次检出值分别为1CFU/250mL、3CFU/250mL、5CFU/250mL、0CFU/250mL、0CFU/250mL,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0CFU/250mL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蔬菜制品不合格2批次:1.佛山市顺德区容山商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同旺食品厂2018年6月5日生产、规格为250克/袋的潮州咸菜芯,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1.37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12.7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2.陆河县城新长江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再香食品厂2018年4月1日生产、规格为150克/袋的地都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74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出6.4倍。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三)食糖不合格1批次:佛山市三水日日升商业连锁有限公司文辉分店销售的标示为珠海市斗门区大佳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5月12日生产、规格为454克/盒的纯正方糖,还原糖分检出值为0.72%,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0%)高出6.2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佛山市好又多怡东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2018年6月27日包装的梅香鱼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912g/kg,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东天天商场有限公司勒流商场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顺德区金鼎盛调味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2日生产、规格为200克/袋的木薯生粉,菌落总数5次检出值分别为3.5×104CFU/g、2.6×104CFU/g、8.7×104CFU/g、2.0×105CFU/g、1.6×105CFU/g,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的要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六)糕点不合格2批次:1.广州市花都区狮岭美华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示为佛山市宏茂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3月9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脆得香(瓜仁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62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出1.48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2.鹤山市悦家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示为东莞市三塬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6月3日生产、规格为230克/盒的三奥源 提子味牛轧沙琪玛,霉菌检出值为200CFU/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150CFU/g)高出0.33倍。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食品药监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省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